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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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 题: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 时 间: 2021年3月29日下午
  • 地 点: 档案大楼15楼会议室
  • 嘉 宾: 市住房局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张国仁、市住房局住房公积金和房政房改处处长曾焕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赵劲松、市住房局办公室副主任王夏儿
  • 内容摘要:
      住房局于2021年3月29日下午3时30分举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局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张国仁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新闻发布会


  助圆安居梦、持续惠民生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发布
  一起来了解下过去一年
  我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吧~
  1 缴存
  2020年,实缴单位50439家,实缴职工121.21万人,缴存额188.8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5.25%、3.43%、11.90%。
  2 提取
  2020年,55.3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40.35亿元,同比增长19.2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33%,比上年增加4.56个百分点。
  3 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2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3万笔,共计100.2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26%、11.39%。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3.82亿元。
  《年度报告》都反映了
  我市公积金业务哪些情况?
  简要解读来了~
  1业务运行稳健
  20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稳”字当头,各项业务指标稳中有进,公积金制度作用有效发挥:
  缴存稳定增长。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连续18年保持正增长,2020年同比增长11.90%。
  提取稳健增长。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力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2020年提取额同比增长19.21%。
  个贷发放稳步增长。住房公积金贷款重点保障职工住房刚性需求,2020年贷款发放额同比增长11.39%。
  2服务便民高效
  在服务渠道上,突出多用户多途径
  目前,群众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10种常用软件办理我市公积金业务。
  2020年,办事群众通过支付宝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占比约70%。2020年12月16日,部分公积金业务在微信和闽政通正式上线,当日通过微信访问(办理)业务量就达22万人次。
  在办理事项上,突出高频次高占比
  我局紧盯群众需求,通过统计分析群众日常业务办理量,遴选攻关对象,让高频业务尽早实现网上办理。2020年:
  办事群众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量占比约50%。
  外地户籍离厦提取公积金业务笔数占比约20%。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笔数占比约10%。
  所有网上办理业务,全部实现全程网办、实时办结。
  在办理方式上,突出全时段跨区域
  通过数据共享、精简业务、智能审批等方式,实现了全时段跨区域网上业务审批。
  如今,办事群众不论在家还是在外地,不管白天还是晚上,只需通过认证登录,输入一类银行储蓄卡,选择相应的业务事项,瞬时即可办结一项公积金业务。
  3保障成效突显
  (一)缴存覆盖面不断扩大
  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非公有制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数占比最高,缴存职工数占比43.67%,新开户职工数占比51.91%。
  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人数大幅增加,灵活就业人员占全年缴存总人数比例由2019年的0.17%提高到0.26%。更多的群体加入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来,既增加了职工住房资金积累,又拓宽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面。
  (二)政策助力疫情防控及时有效
  疫情发生后,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时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延迟缴存住房公积金、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职工暂时延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利民利企政策措施,及时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排忧解难,力促我市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政策实施期间,我市共有163家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66家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
  (三)支持“租购并举”制度落地
  加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配套服务。2020年,住房消费类提取(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占绝对主导地位,提取额占全年提取总额的85.24%,为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还贷压力和无房职工租房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持。
  加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支持力度,调整按季支付房租为按月支付。政策调整落地显效,租赁住房提取金额占比由2019年的6.55%提高到10.61%,较好保障了我市无房职工租房消费。
  (四)贷款保障住房刚需特点突出
  2020年,贷款保刚需特点突出,对首次贷款和购买中小户型住房支持力度较大。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8.34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6.13%,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8.25亿元,有效降低了职工购房成本,减轻了职工经济负担。
  支持1.04万户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占全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总发放笔数的84.67%,较好地满足了职工刚性住房需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占96.24%,职工贷款所购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住房消费需求得到合理引导。
  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多普惠于中低收入职工,有效减轻中低收入职工购房、偿还住房贷款及无房职工租房消费的压力,在改善中低收入职工居住条件和服务住有所居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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