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我市各区正在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摸清既有房屋家底,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分类治理。
6月20日上午,市住房局副局长吴振志参加市长专线轮值接听活动,为市民群众及媒体朋友解读厦门市房屋安全鉴定相关问题。
从3月起,我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镇(街)排查,市、区抽查的方式,对全市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层层把关,确保排查结果的真实性。目前,已经对全市36万栋建筑进行了摸底排查。
此次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其信息将登记造册,一房一档,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并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为日后形成管理长效机制提供有力基础和抓手。
根据计划,明年三月前要完成处置整治,实现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中,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各镇(街)将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主体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其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重点整治。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镇(街)也将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