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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推专门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发布日期:2020-12-22 09:00 字号:

  近日,我市启动保障性租赁房2020年第三批轮候分配工作意向登记环节。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专门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以下简称“低保家庭”)。这是今年我市第二次专门面向低保家庭推出保障性租赁房。

  本次配租工作意向登记时间从12月14日至12月25日。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进行意向登记的低保家庭将全部纳入本批次受理范围。

  12月30日,我局将组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选房顺序。申请受理工作在2021年1月4日至1月8日开展。

  实物保障+货币保障 改善低保家庭住房条件

  共建小康社会,共享发展成果。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他们的住房困难,一直是我市政府所关心的民生焦点。

  目前,针对该部分群体,我市提供实物保障和货币保障两种住房保障方式,力求实现应保尽保。

  向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配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解决其住房问题的保障方式,被称为“实物保障”;

  向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提供一定的租金补助,由其自行到市场上租赁住宅房屋的住房保障形式,即“货币保障”。

  实物保障 申请对象全部纳入受理

  今年我市共为低保家庭推出专门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批次2次,分别是3月23日启动意向登记的2020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和12月14日开始意向登记的2020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

  为推动实现我市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应保尽保、保障到位,我局将符合这两个批次申请条件的低保家庭,全部纳入受理范围。

  目前正在享受实物保障的低保家庭约1400户。

  经审核公示后,取得我市2020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将按摇号确定的申请家庭顺序号依次办理选房手续。本批次房源分布在万景公寓、观音山公寓、高林居住区、湖边花园A区、华铃花园二期、滨水小区、海新阳光公寓、黎安居住区、祥平地铁社区一期等9个岛内外保障性住房项目。

  货币保障 落实“应保尽保”“精准保障”

  货币保障,以全年常态化受理申请,定期复核资格,按季度发放补助款的形式开展。

  目前,2020年享受货币保障的对象及补助金额已完成统计核实(第四季度补助款将于近期发放),本年度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助2682423元,受补助对象3904户次。我局通过主动对接数据平台,函询相关部门复核,确保“应保尽保、精准保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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