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并对政策进行解读。
变化一:贷款门槛降低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中的“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调整为“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由“(申请人贷款前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贷款年限×1.45+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为“(申请人贷款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贷款年限×2.9+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
●有利于让更多的缴存人具备申请贷款资格。
变化二:贷款额度提高
●我市将阶段性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至1.2,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这意味着,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由当前的120万元,上浮至144万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0%。
●有利于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住房购买能力,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
上级站点
省级住房建设站点
本市政府部门站点
局属单位站点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主办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