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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144万元
发布日期:2024-02-04 17:00 字号: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并对政策进行解读。

  变化一:贷款门槛降低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中的“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调整为“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由“(申请人贷款前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贷款年限×1.45+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为“(申请人贷款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贷款年限×2.9+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

  ●有利于让更多的缴存人具备申请贷款资格。

  变化二:贷款额度提高

  ●我市将阶段性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至1.2,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这意味着,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由当前的120万元,上浮至144万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0%。

  ●有利于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住房购买能力,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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