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5-02-01-2020-016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文 号 | 厦房租赁[2020]11号 |
时效性 | |||
标 题: |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办理不动产交易事项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自2020年12月30日起,取消当事人办理企业间购买存量非住 宅网签环节。企业间进行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的,当事人可凭买卖合同等材料直接到企业服务专窗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
主办: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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