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5-07-01-2023-002 | 主题分类 | 房地产市场管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文 号 | 厦房市场〔2023〕12号 |
生成日期 | 2023-08-29 | ||
标 题: |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商品住房项目交付样板间联合勘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项目交付样板间管理,规范销售行为,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现将《厦门市商品住房项目交付样板间联合勘验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项目交付样板间管理,规范销售行为,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现将《厦门市商品住房项目交付样板间联合勘验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商品住房项目交付样板间联合勘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项目交付样板间管理,规范销售行为,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商品住房项目交付样板间首次设置或发生迁移、调整时,住房管理部门会同资源规划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产品交付样板间开展联合勘验,确保交付样板间与规划设计一致、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一致、与宣传广告一致、与实际交房一致,努力化解商品房预售时因交付样板间设计、公示、广告等与实际交付不一致造成的矛盾纠纷。
二、工作内容
住房管理部门负责勘验产品交付样板间公示的信息是否有效、完整、及时,是否与预售方案所列内容保持一致、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内容保持一致。
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勘验产品交付样板间规划、设计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一致。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勘验产品交付样板间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勘验企业使用产品交付样板间宣传、推广情况,检查产品交付样板间和企业提供的宣传材料是否一致等。
三、工作要求
商品住房项目交付样板间首次设置或发生迁移、调整时,住房管理部门及时向资源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各主管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勘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责令企业整改并向住房管理部门通报勘验过程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完成后,相关部门再次组织勘验工作。
样板间问题整改完毕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开放样板间,不得使用样板间进行产品宣传和推广。
主办: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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