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5-08-02-2020-003 主题分类 房地产估价机构
发布机构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文 号 厦房租赁〔2020〕1号
生成日期 2020-04-27
标 题: 关于印发《开展我市房地产估价行业及行业协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开展我市房地产估价行业及行业协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开展我市房地产估价行业及行业协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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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印发《开展我市房地产估价行业
及行业协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介行业协会、估价机构: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推动住建行业转型提升,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行业行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建综〔2020〕1号)的工作部署,现将《开展房地产估价行业及行业协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开展房地产估价行业及行业协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行动方案》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开展房地产估价行业及行业协会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推动住建行业转型提升,市住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30日,集中开展房地产估价行业行风的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记初心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监管执法、源头管控、治理能力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抓整治,进一步推动行业转型提升。
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自查自纠、监管执法,发现一批、曝光一批、撤销一批、查处一批、规范一批,形成强大震慑,狠刹行业不正之风,推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让社会公众切实感受到行业实实在在的变化。
在集中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对标省内外行业管理一流水平,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全面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房地产估价行业突出问题
整治重点:一是房地产估价机构为迎合业主在估价报告中高估或者低估房屋价值。 二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
整治措施:一是发动宣传。市住房局在门户网站公布专项整治内容及投诉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专项整治要求,认真对照自查自纠。 二是复核报告。市住房局从房地产估价行业信息管理平台随机抽取估价报告,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依法查处,记录信用档案。 三是现场检查。市住房局结合估价报告复核结果,对全市房地产估价经营行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行为开展检查。 四是建立机制。建立日常市场监督管理机制,修订完善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评价办法。定期组织抽取估价报告进行复核,并将报告复核结果作为估价机构信用评价重要组成内容,对报告复核结果问题较多的估价机构,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率。
(二)整治行业协会突出问题
整治重点:一是借助或利用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影响强制有偿服务。 二是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 三是违规组织评比达标表彰等。
整治措施:一是摸清底数。市住房局要立即布置行业协会开展自查,自查内容包括所有涉企收费项目;借助或利用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影响强制提供有偿服务、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违规组织评比达标表彰等行为。 二是甄别核查。在社会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市住房局要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三是督促整改落实。对核查发现的无法律法规依据或者无主管部门委托以主管部门名义开展活动、借助或利用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影响强制提供有偿服务、违规组织评比达标表彰、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要约谈相关社会组织,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促进严格依法规范运行。
三、整治工作安排
坚持边动员、边自查、边抽查、边整改,把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执法查处贯彻全过程,确保集中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
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具体布置整治工作、明确整治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30日前)
对照整治重点,市住房局组织本地、本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逐条逐项抓好整改。
(三)重点检查阶段(5月30日前)
市住房局按照一定的比例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核实,
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主体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四)整治提高阶段(6月30日前)
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出台制度措施,健全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
四、组织实施
(一)领导带头,靠前指挥
市住房局结合实际工作,及时研究部署,细化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直接推、实地查,做到整治落实不到位不罢手。成立相应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上下联动,全力攻坚
建立系统上下联动整治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将整治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进一步带动行业全面整治。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分类实施,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从源头解决各种乱象、有力有效遏制行业不正之风蔓延。
(三)部门联合,重拳出击
市住房局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享各类违法违规从业人员、市场主体信息,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净化行业市场。
(四)宣传引领,扩大实效
充分利用微信、媒体平台、网络等媒介,公开整治项目、整治过程和整治结果,全程接受公众监督,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发挥正反典型的导向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公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名单,适时召开正反典型案例现场会,鼓励一批、整治一批、曝光一批,不断扩大整治成效。
(五)强化督查,推动落实
市住房局要在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检查抽查、整改提高各阶段结束前将阶段性工作情况报送省厅。以社会评价作为检验专项整治成效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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