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5-12-01-2020-005 主题分类 双随机
发布机构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文 号 厦房租赁[2020]2号
生成日期 2020-07-02
标 题: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房地产估价行业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述: 关于房地产估价行业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的通报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房地产估价行业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7-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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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房地产估价行业专项整治
检查情况的通报
 
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执业行为,加强对估价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树立诚信执业的行业风气,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根据省市关于房地产估价行业及行业协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行动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我局于今年4月至6月结合双随机检查,对在厦执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了专项整治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整治检查通过复核报告、现场检查方式,对在我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39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含分支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复核报告情况
组织我市房地产估价行业30名专家分三组,通过背靠背评审方式,按照每家机构(不含分支机构)预抽不少于2份报告的要求,共抽取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转让或抵押价格评估报告44份,评审结果43份报告合格;其中,厦门均达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1份报告不合格,按工作方案补抽再次评审,结果合格。被评审报告总体合格,基本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
按照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与我局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机构双随机检查同步实施的方式,在《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随机抽取8名执法人员的基础上,抽调了16名专业骨干人员,分4组对39家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备案情况、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人员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从现场检查的情况看,各机构基本能按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遵守估价师执业准则,行业整体较为规范。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报告复核发现的问题
1. 抽检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总体得分偏低。按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2015版评审标准,45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平均得分为71分,80分报告仅3份,多数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得分70分左右,没有特色加分报告,评估报告总体分数偏低。
2. 估价报告分析、表述文字存在不足。部分估价报告市场背景分析中缺乏同类物业的价格走势分析,不能为测算及估价参数的取值提供支持,重描述,轻分析;变现能力分析、风险提示缺乏针对性;报告的价值内涵表述不够完整,缺乏土地使用权类型、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他项权利等内容;比较法中交易情况说明不够详细、准确,直接以判断代替具体的描述因素;收益法中对租约的说明不够清晰,费用和税费等参数的取值、测算存在依据不足的现象。
3. 个别报告案例信息数据不严谨。在采用比较法测算时,个别机构选取的可比实例中的相关信息与来源存在差异。少数异地标的物的评估,选取的可比实例无详细的门牌及单元号。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1. 备案变更不及时。按照《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对涉及机构手续变更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手续。从检查现场来看,部分机构的实际办公地址与营业执照、机构资质系统中所登记的地址不一致,未按要求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2. 估价从业人员注册信息资料存在瑕疵。个别机构在“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系统”中登记注册的部分估价师无法提供人事档案和社保缴交记录;个别执业人员的证书已到期未及时进行续期注册。
3. 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未严格落实。个别机构的一些档案未按照机构“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归档和有序存档。
4. 个别机构 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部分机构委托合同填写不完整,如遗漏项目负责人、签章等;风险控制的三级审核未执行到位;在报告案例使用上存在瑕疵,部分机构估价报告未附可比案例照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管理
按照《福建省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的要求,通过建立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信息数据库,将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业人员日常监管纳入信用管理。估价机构要自觉遵守估价行业相关制度,履行行业执业规范,坚守行业操守。通过建立行业信用奖惩规则,奖优罚劣,树立估价行业良好风气。
(二)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持续用好我市房地产估价行业每年不低于60%(对检查问题较多或信用等级较低机构列入必检)的双随机市场监管抽查机制。各估价机构要突出房地产估价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落实档案管理制度、估价报告质量检查等方面重点,主动自查自纠,配合双随机检查和行业协会牵头的机构互查,拓展常态化日常监管检查的手段与方式,不断提升管理质量与效益。
(三)加强房地产估价行业自律
发挥好行业通报机制效能,针对行业内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各估价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好的做法、经验,通过定期通报和重大问题 “一事一报”的方式,在行业内引导和树立规范执业、诚信执业的良好风气。各估价企业要主动强化自律,自觉作行业规则的践行者、引领者。
(四)严格落实检查问题的整改
对此次检查通报的共性问题和要求整改反馈的个性问题,各估价机构要高度重视,主动对标对表、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整改的要求和时间节点立行立改,特别是要从制度上、管理上不断完善机制,防微杜渐,提升执业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推进我市房地产估价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特此通报。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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