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5-12-01-2023-013 | 主题分类 | 双随机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2023-11-15 |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3年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为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加强对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和《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办法的通知》(厦房〔2019〕22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双随机”检查。 |
各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单位:
为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加强对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和《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办法的通知》(厦房〔2019〕22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从《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的“监管对象库”中,抽取4家(详见附件)房屋白蚁防治单位。
二、 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三、检查人员
从《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中的“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执法人员库”,随机抽取4名执法人员(详见附件)。
四、检查内容
(一)内部管理情况
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0号)第六条,检查城市白蚁防治单位是否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是否有固定办公地点及场所;是否有生物、药物检测和建筑工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等。
(二)施工规范情况
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0号) 第九条,检查是否建立白蚁防治质量保证体系;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要求进行防治。
(三)药物使用情况
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0号)第十条,检查是否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剂;是否建立药剂进出领料制度;药剂是否专门仓库储存,专人管理。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主办: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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