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5-15-03-2020-017 | 主题分类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文 号 | 厦房〔2020〕78号 |
生成日期 | 2020-05-06 | ||
标 题: |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减免疫情期间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租金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为帮助非中小企业共渡难关,降低经营成本,减轻经济负担,经研究,非中小企业承租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且用于自营的租金,参照中小企业租金减免政策,实行2020年2月份租金免收、3月份和4月份租金减半政策。 |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减免疫情期间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
配套商业用房租金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非中小企业共渡难关,降低经营成本,减轻经济负担,经研究,非中小企业承租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且用于自营的租金,参照中小企业租金减免政策,实行2020年2月份租金免收、3月份和4月份租金减半政策。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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