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19 00:00 字号: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由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并按规定于2019年3月31日前公布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政务网站(网址:tfj.xm.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涉及本年报相关问题,可向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咨询(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10楼;电话:2859017;传真:2859188;邮编:361012)。
    一、概述
    根据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有关规定,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精神,着力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机制,结合本局实际,通过想方设法创新思维,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加大国土房产宣传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的提高,使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便捷地获取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国土房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局政务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市政府政务门户网站和《厦门日报》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保证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及时主动公开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土地供应、房产、矿产、征收、住改、测绘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二)加大公开,全力提高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
    1.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8〕91号)。一是通过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市国土房产局门户网站、《厦门日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二是委托市公共资源配置平台市场配置市直管非住宅招租工作。今年8月,市房屋管理中心将“集美区新源路6-10号杏西综合楼二层等2处市直管非住宅公房”、“杏东路7号底层等6处市直管非住宅公房”委托市公共资源配置平台进行市场配置,实现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及时发布信息。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第一时间公开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及时全面解读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并同步公布出台政策措施的解读信息;今年9月公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实时公布“全市楼盘信息”、“商品房成交信息”、“存量房成交信息”等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同时将每季度房地产市场交易数据,形成分析材料在《读房》刊物上发布。
    3.落实分管局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和政策解读制度。积极报送在线访谈的主题,主题内容与政府工作重点相结合。同时对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对外公开解读,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执行力。
    (三)强化指导,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完善国土房产网上办事大厅。国土房产网上办事大厅旨在提供统一的入口、电子资料调阅、电子资料管理、内外网交互审批、以及其他业务网上申请的功能。目前,网上房地产(含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不动产登记、不动产调查、住房公积金、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互联网业务版块先后上线运行,实现与“i厦门”平台对接,便利群众办事。二是强化电子证照全面应用。局电子证照库和内部信息共享系统对内实现多个业务系统(如建设用地审批系统、不动产调查业务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等)实时数据共享,对外实现与市电子证照库和法人库对接,进一步简化行政管理相对人所需提交材料,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网上办理。同时实现向市电子证照库每日定时推送数据。
    2.推进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我局各自建系统网站上办事指南均已完成与权力清单关联, 权责清单内194项审批服务事项,已全部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办事指南保持与市权责清单系统保持一致。
    3.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用共享。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加快整合各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平台,汇聚局系统政务数据,通过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与其他部门数据实现共享,凡可从省或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
    4.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我局门户网站设有“呼叫中心”栏目,专门受理各类咨询、举报和信访投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网上“呼叫中心”提出具体信访诉求或意见建议,并在网上随时了解和监督诉求件办理情况。各部门分别指定两名特邀咨询员(A、B岗),建立起覆盖全系统的特邀咨询员队伍。局信访投诉中心通过网络将网民呼叫信息及时发送到相关责任部门,由相关部门特邀咨询员在承诺时限内答复。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 2 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2018年度,我局收到网民找错留言11条,已全部整改,并100%回复。
    5.优化审批办事服务。一是清理整改我局“跑多趟”的37个审批服务事项,圆满通过省“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专项检查。印发《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贯彻落实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意见》(厦国土房[2018]406号),跟踪落实涉及我局的25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2018年度,“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占我局审批服务事项的88.6%,根据局系统权责清单修改情况,及时跟进修改办事指南。二是配合我市工程制度改革,研究印发《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厦国土房[2018]381号),调整用地预审审批时序,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时须提交的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将用地预审在立项用地规划阶段与其他部门进行并联审批,时限统一为3个工作日。其中土地勘测定界工作提前到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先行完成,后期用地预审大幅提速。调整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等相关格式文本,明确用地预审改革配套措施,提出优化审批环节,加强业务协同平台与行政审批管理平台衔接的具体工作要求,完成系统调试,用地预审工作已按新的并联审批流程接件审批。三是多次组织开展办事指南梳理自查工作,重点核查事项名称一致性、表格范本、兜底性条款、办理环节等要素。对办事群众集中反映的办事要求、途径、方式等事宜不清楚,证明材料过多过滥,集中的服务大厅事项不集中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根据厦门市已公布的2018年取消的证明事项、市政务中心关于清理市级33项审批特殊环节等通知要求,我局共清理4项证明材料,同步修改办事指南,把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新增和补充主动公开信息1506条,主要涉及土地、房产、征地拆迁、房地产市场、保障租赁房、公房管理、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已主动公开信息150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40条,内容主要包括国土资源、房产、测绘、地质矿产、征地拆迁、住房制度改革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占总体的比例为2.7%;机构职能类信息62条,占总体比例的4.1%;行政许可类信息27条,占总体比例的1.8%;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275条,主要包括房屋拆迁通告、房屋拆迁延期通知、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出让结果、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通告、商品房项目权属登记备案、权籍公告、分配、公房招租等实用信息,占总体比例的84.7%;其他类别信息102条,占总体比例的6.7%。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政务网站公开。市局主站和局属各单位子站均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版,设置了指南和目录、政策规定、依申请、意见箱、搜索等子栏目。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局系统设立了10个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受理社会公众通过现场、网上、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电话申请等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借助公共服务设施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提供公开信息给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供公众查阅;依托局系统办事窗口设置了9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作为市政府和市国土房产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共查阅点;借助局系统各办事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公开部分重要政府信息,并通过在局系统各单位宣传栏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公开重要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四是运用各种传媒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不定期新闻发布会、厦门电视台、以及在厦门日报、晚报等新闻媒体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五是利用手机短信点对点地公开政府信息。六是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七是设立多媒体电子信息查询机,提供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公示公开等信息,方便广大市民群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1.落实分管局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积极报送在线访谈的主题,主题内容与政府工作重点相结合。2018年我局分管领导参加2次领导在线访谈,参加市长专线5次,访谈内容市民参与度高,达到预期效果。
    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国土房产建设,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国土房产领域时事热点问题,对我局出台的《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明确收回已批国有建设用地红线内空地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的通知》等5个规范性文件及时对外公开解读,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执行力。
    (五)围绕社会重大关切问题加强舆情回应
     1.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坚持每日定时、假日无休动态监测机制。依托厦门网,及时搜集、掌控突发、敏感网络舆情信息,严格遵守“普通舆情关注始末、重大舆情特殊处理”原则,做到发现及时、反应快速、研判准确、处置得当。
     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2018年度,监控处理相关网络舆情4500余条,组织舆情专报22期。重点处置了“房主卖了房却欠巨款”“外企员工缴纳5万个税可在厦门买两套房”“厦门4.25土拍”“厦门5.15土拍”“厦门6.1土拍”“马銮湾土拍地价大幅下跌”“集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厦门房价收入比排全国首位”“买‘城里’却买到‘坑里’”“融信首个高价盘入市”“厦门神话破灭:地价腰斩,地王挥泪甩卖”“建筑机械厂强制拆迁”“房地产专项整治案例通报”“9.20土拍”“万科带头降价四成,厦门新房也抗不下去了”“直降100多万!厦门这个楼盘被挤爆”“网传厦门全面放开限购”等舆论话题。
     3.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注重建立与媒体良好、顺畅的互动合作机制,将监控到的舆情第一时间传达相关部门处理回应,并监督做好后续工作,确保关键环节执行到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情况
    2018年,共受理并回复 189件依申请公开,答复率为100%;其中通过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申请17件,网上申请64件,信函申请108件,传真申请0件。
    (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情况
    2018年,受理并回复189件依申请公开,答复率100%;其中“可公开 59 件,“主动公开” 7 件,“同意部分公开”35 件,“不同意公开”22 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范围” 20 件,“信息不存在”21件,“补正”4件,“撤销申请”6 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15 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收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有3件。其中,申请人陈振陆因对我局于2018年4月11日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通知单》(受理号:XM00115-00550)行政行为不服,于2018年5月16日向厦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号:厦府行复〔2018〕41号)。经审理,厦门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2日作出决定:撤销我局作出的XM00115-00550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通知单》,责令我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案号:厦府行复〔2018〕41号)。其他2宗均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或维持我局的行政行为。
    2018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有2宗,均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积极成效,但与自然资源部、住建部、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以及的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很大差距。随着公众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范围和方式仍需拓展,内容仍需细化、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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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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