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由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并按规定于2021年1月31日前公布在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fj.xm.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咨询(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10楼,电话:2859017,传真:2859000,邮编:36101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局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切,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用权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加强制度执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途径、程序的规范,健全完善、认真执行保密审查、分级审核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发布,避免信息积压、间歇停顿、不及时、超期、提前公开等现象发生。2020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147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77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28条、不予公开文件数42条。
(二)依法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我局认真对照上级关于住房保障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廉租住房租金补助等领域的标准指引,于2020年7月22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涉及住房保障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函》,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细化住房保障、廉租住房租金补助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政务公开事项,进一步明确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全面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我市住房保障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同时局政务网站设立“住房保障”专栏,及时公开有关事项。
(四)推进决策、管理公开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出台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暂行规定》《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管理办法》,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制度依据。每年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和决策事项并按时完成决策工作。充分发挥集体民主决策机制效用,我局成立以来已召开50余次业务会审会,研究超百件重大、疑难业务专题。开展政策征询、问卷调查、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聘任局法律顾问14名,重大行政决策专家顾问15名,逐步实现重大决策、疑难问题的咨询论证常态化,有效降低决策风险。
完善出台局2020年版《权责清单》《自由裁量权规则及标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及《对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对外公开,适时更新。通过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明晰政府权力的边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部门、单位在当前法治背景下充分发挥职能,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五)助力“六稳”“六保”,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
1.及时发布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房地产业复工复产复市。研究制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全面恢复生产经营秩序;适度调整岛外区域购房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解决人才住房问题的通知》,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加快恢复市场供应,出台《关于调整我市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标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已有15个项目按新标准申请预售许可;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担保函应用指南》,惠及52个项目,涉及预售资金34.39亿元;改善民生,出台《关于减免疫情期间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租金实施意见的通知》等3项政策减免文件。及时解读最新政策法规,同时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关联阅读,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热点,分管局领导本年度参加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开展4次网上调查、10次民意征集。
(六)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
1.结合事项颗粒化梳理成果,持续更新公布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业务规范,完善群众咨询答题库。印发《关于完成阶段性细化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工作的通知》,指导业务处室及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目前,我局所有审批服务事项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配套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100%进驻省网办事大厅。同时,按照可运行的最小颗粒度标准精细编制办事指南,录入“事项管理系统”,做好清单的动态管理,引导群众明明白白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2.持续推进“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建设。印发《关于公布住房公积金审批服务事项下放目录的通知》(厦房房政〔2020〕6号),将住房公积金中心17项审批服务事项下放进驻到岛外各区政务中心,并加强下放审批事项的跟踪指导和后续监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完善基层审批服务链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七)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内容保障。我局积极拓展政务公开的形式和途径,充分利用好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积极发布更多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局政务网站全年共发布信息1031条。结合重点工作,开设“房地产估价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等5 个专题专 栏;微信公众号“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及时发布贴近民生、及时权威的图文信息,与门户网站共同形成立体化、多元化的政务信息发布体系。全年共发布166条微信,其中带有“原创”标示的共96条,订阅数3.63万人。
2.加强安全防护。一是我局建立了日常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读网和巡检等运维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网站相关培训,提高各经办人员的保密意识和网站后台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提高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业务水平。二是根据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我局制定了政务新媒体相关制度,规定了信息发布审查、安全管理、保密审查、应急预案、值班值守等工作的具体细则,从制度层面上切实推进公众号安全管理。三是为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专门由局网信办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网站安全进行实时监测,同时安排专人对网站进行24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 |
+4 |
18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3 |
+41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42 |
+5 |
19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36504915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0 |
0 |
0 |
0 |
0 |
0 |
7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3 |
0 |
0 |
0 |
0 |
0 |
4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7 |
0 |
0 |
0 |
0 |
0 |
7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7 |
0 |
0 |
0 |
0 |
0 |
7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70 |
0 |
0 |
0 |
0 |
0 |
7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和上级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等需改进的地方。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明确各责任部门职责;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表格中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开总数量为2019年、2020年数量总和。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主办: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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