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12:00 字号: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由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并按规定于2022年1月31日前公布在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fj.xm.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咨询(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10楼,电话:2859019,传真:2859000,邮编:36101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局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切,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执行执行保密审查、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全面优化我局政务网站栏目设置,集中发布我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1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105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71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8条、不予公开文件数26条。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把关,重点规范答复文书格式,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准确、及时。2021年,共受理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5件,答复率100%。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2起,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到的行政管理事项,做好政策研究,提升政策执行效果,推进阳光行政。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发布《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细化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的政务公开信息,进一步明确公开标准,不断提高我局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四)规范行政决策,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梳理、更新并及时对外公布《厦门市住房局权责清单(2021版)》,明确我局权责事项共281项,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规范住房保障等办事指南,并及时在街道、社区靠前部署,对外发布。对涉及“放管服”改革、行政处罚法等住房领域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2021年,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新增3件规范性文件作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领域的行政管理依据(其中本局规范文件新增1件,代市政府草拟2件),均按程序报市司法局备案管理,及时统一对外公开。

  (五)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优势,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建立日常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读网和巡检等运维管理机制,制定市住房局《网站运行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等相关规章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切实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证所发布信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在日常信息发布中,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工作的长效机制,对上网信息切实做到严格审查、严格控制。

  (六)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绩效考核范畴,逐项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动态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确保运维工作落实到人;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避免造成误解误读、引发负面舆情。

  三是加强内容保障。充分运用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积极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2021年,通过政务网站共发布信息1251条,并在局政务网站开展3次网上调查、6次民意征集。央视、学习强国、新华社、人民网、福建日报等媒体报道561次,较好地回应社会关切热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运用我局微信矩阵、今日头条号宣传、解读我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政策,2021年来,在我局政务新媒体平台共推送700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5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5

0

0

0

0

0

9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8

0

0

0

0

0

4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

0

0

0

0

0

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95

0

0

0

0

0

9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继续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政务网站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设计不够简明,查找信息不够快速,信息获取精确度还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我局政策文件均做到及时解读,但政策解读的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提高解读材料质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用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提高质量;同时,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切实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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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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