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编制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目录请点此:http://zfj.xm.gov.cn/zfxxgk/ml/。

  (二)编排体系

  登录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次排列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栏目。政府信息由以下数据构成:信息名称、信息索引、生成日期、发文机构、发文字号、内容概述、信息正文。

  根据《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试行)》,本机关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索引,格式如下: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信息名称 内容概述 生成日期 备注/文号 发布机构  索引号

  信息类别是指信息的分类,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

  信息名称是指信息的标题。

  内容概述是对发布信息的简要概括。

  生成日期是指政府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备注/文号是用于填写文号或信息相关的说明。

  发布机构是指信息发布主体。

  索引号由信息生成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流水号组成。

  (三)公开渠道

  1.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zfj.xm.gov.cn

  2. 政务公开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本机关同时在厦门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厦门市档案馆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80号市档案馆

  联系电话:0592-5036065

  厦门市图书馆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号市图书馆

  联系电话:0592-5371898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2-2859027

  电子邮箱:zfj_bgs@xm.gov.cn(不作申请受理使用,仅供答复使用)

  传真号码:0592-2859000

  通信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市住房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1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咨询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明,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点此下载),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市住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点此提交)。

  (四)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函税(2021)4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名称: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92-2859189

    传真号码:0592-2859188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局信访中心投诉、举报(电话:2859060,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邮编:361001),或向上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主办: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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