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住建系统实施行政处罚中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通知
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规范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结合我省住建和城乡建设实际,对住建系统实施行政处罚中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规定如下:
一、对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下同)罚款的;
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00元以上罚款的。
法律、法规、规章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建设行政处罚中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闽建法﹝2001﹞206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16日
上级站点
省级住房建设站点
本市政府部门站点
局属单位站点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主办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