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厦门市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比例和属性?
答: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设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的2%。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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