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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浩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1 00:00 字号:

厦房2019185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李浩任厦门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 123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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