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直管公房管理,我局起草了《厦门市直管公房非住宅续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zfj.xm.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公众参与”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18号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邮政编码361013),并在信封上注明“厦门市直管公房非住宅续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厦门市直管公房非住宅续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厦门市直管公房非住宅续租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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