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省相关文件要求,自2024年4月1日起,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工作由市住房和建设局政务服务窗口受理,民政部门政务服务窗口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3月29日
上级站点
省级住房建设站点
本市政府部门站点
局属单位站点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主办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