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可享5折租房优惠
发布日期:2021-07-30 08:47 来源:厦门日报 字号:

  5年内5折租房,实物配租与租金补贴相结合。我市推出面向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的重磅福利,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5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促进我市引才、留才、聚才。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的保障力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人才支持,我市出台《厦门市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保障对象是谁?有哪些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和方式怎么样?如何申领?市住房局进行了权威解读。

  保障对象是谁?

  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

  《若干意见》指出,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经各区(管委会)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都在此次保障对象之列。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申请对象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来厦就业的,申请人应提供于2021年1月1日后与我市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期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申请人应提供于2021年1月1日后在本市办理的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等材料;申请人须按规定于2021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本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

  如何进行保障?

  “实物配租”与“租金补贴”相结合

  《若干意见》指出,将采取“实物配租”与“租金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过渡到“实物配租为主、租金补贴为辅”。具体保障方式根据房源筹集情况调整。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所谓实物配租,指的是我市将运用市场化机制,通过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实物配租的房源,原则上将按不超过40平方米/人的建筑面积标准提供。此外,实物配租房源项目将以市场评估租金的五折配租给保障对象。房型以实际配租房源为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企业向保障对象提供五折租金实物配租的,优惠租金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差额,还将由财政补贴给运营企业。

  租金补贴指保障对象未享受实物保障且自行租房的,各区(管委会)按区域标准发放租金补贴。但是,若申请人实际工作所在地行政区内尚有可分配的优惠房源,但申请人不选择实物保障的,不得再申请租金补贴。

  租金补助的标准具体为: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

  需要指出的是,此租金补贴可与本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同步享受。《若干意见》与各区现有人才房租补贴政策不一致的,按补贴标准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如何申请?

  通过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实现全程网办

  申请受理的起始时间、办事指南将于后续公布,待明确后,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就可以提交申请了——申请人可通过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全程网办。

  之后,将由各区(管委会)负责审核,住房、公安、财政、人社、资源规划、医保、税务等相关部门通过信息服务平台为各区(管委会)审核提供数据支持。审核通过后,在各区(管委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区(管委会)将组织实物配租。申请租金补贴的,户籍已迁入本市的按年发放,户籍未迁入本市的每半年发放一次。

  不过,若存在以下情形,申请人将不能再享受《若干意见》中的优惠政策:已享受实物配租或租金补贴满5年;申请人或配偶通过购房、继承、赠予等方式已取得自有住房的;申请人及配偶享受优惠政策后,在厦连续满一年未就业的;无故空置6个月以上或出现转租转借违规行为的;已享受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的;其他应退出的情形。

  【温馨提示】

  目前,我市正在组建新就业大学生住房租赁保障工作专班,着手申报受理系统平台建设以及其他《若干意见》落地实施的相关前期工作。申请受理的起始时间、办事指南将于后续公布。

  若想进行政策咨询,可拨打电话:0592-2859106(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5: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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