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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发布,去年缴存额比增13.45%
发布日期:2022-04-13 08:41 字号:

  3月30日上午,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稳增长,各项业务发展稳健,持续惠民生,充分发挥了保障作用。其中,新开户缴存职工中,非公单位职工占比超过一半。

  缴存和提取均稳步增长 

  《年度报告》披露,2021年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稳字当头、稳中有进,兜住兜牢安居底线,把制度红利落到实处,为全市广大缴存职工“住有所居”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缴存额稳定增长。2021年,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214.22亿元、实缴单位57230家、实缴职工128.79万人,同比分别增长13.45%、13.46%、6.25%。截至2021年末,缴存总额1554.21亿元,缴存余额511.64亿元。

  提取额平稳增长。2021年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156.07亿元,同比增长11.20%,占当年缴存额的72.86%。2021年末,提取总额1042.57亿元。

  贷款发放户数稳步增长。2021年,为全市1.29万户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9.2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88%、下降1.01%。2021年末,累计为19.88万户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61.71亿元,贷款余额483.85亿元。

  助力中青年群体安居

  贷款重点支持首套刚需,助力中、青年群体安居。

  《年度报告》披露,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建住房170.6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7.73%(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5.64亿元。

  贷款职工中,40岁(含)以下人数占83.62%,中、青年群体成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受益群体。购买首套住房和购房建筑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的贷款占比高,分别是87.09%和96.78%,贷款所购住房以首套和中小户型为主,贷款重点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保刚需群体住房消费的特点突出。

  租赁住房提取人次增长快

  租购并举促进住有所居,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

  《年度报告》披露,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的规模快速增长,租赁住房提取人次比上年增长36.80%。

  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金额占当年提取总额的74.69%,提取金额比上年增长11.77%。

  住房公积金有力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切实减轻职工住房消费的负担,在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和服务住有所居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灵活就业人员占比提高

  《年度报告》披露,缴存职工中,灵活就业人员的占比由2020年的0.26%提高到0.30%,制度的惠及面进一步扩大。

  新开户缴存职工中,非公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占比50.84%,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多年发展,非公单位职工仍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贡献主力及政策惠及群体。

  为5960户家庭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保障作用有效发挥,中低收入群体显著受益。

  《年度报告》披露,2021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比高达96.57%;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1.31%,中低收入群体已经成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受益群体。通过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管控机制,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应提尽提”有保证、“应贷尽贷”保刚需的目标。

  全年为5960户职工家庭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1.99亿元,当年贴息2.95亿元,通过贴息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受益群体,使更多中低收入群体享受到低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1年9月至12月期间,共有145家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涉及8317个缴存职工,减少企业支出2166.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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