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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2-08-03 15:44 字号:

  8月3日上午,由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主办的“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专场举行,市住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市住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德传出席并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住房事业发展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住房局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目标,不断拓展住房保障范围,有力促进住房市场发展,回应关切厚植民生底色,持续增强服务保障质效,全面提升住房治理能力,不断推动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贡献住房力量。

  住房保障范围不断拓展

  厦门是全国最早提出“社会保障性住房”概念的城市,出台了全国第一部住房保障地方性法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目前,我市基本形成一整套符合厦门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和人才住房体系。

  十年来,累计保障3.86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并给予租金补助12.29亿元;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1112.36万元,累计保障1.58万户(次),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面向重点企业和公交、环卫等城市基础服务人群,推出116个定向配租批次,解决2万多名无房职工居住问题。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保障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等新市民群体,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27万套(间),有效解决8万多名新市民住房困难。启动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已为两批1.76万名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发放6468万元租金补贴。

  在助力城市招才引才留才方面,分类保障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三高”企业骨干员工等各类人才住房需求,累计向不同层次人才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约5.7万套(间)。

  住房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十年来,住房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房地产累计竣工面积4423.34万平方米,至2021年,全市住房总量达130万套;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5.3平方米。租赁住房供给不断扩大,总量达72.78万多套、194万多间,城乡居民“住有所居”问题基本解决。

  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稳定在350个左右。房地产开发投资由518.88亿元,增加到1069.7亿元,年均增长8.4%;房地产业增加值由233.4亿元,增长到457.2亿元。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为契机,大力培育租赁市场,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从不到10家增至136家,其中,专业化规模化企业由3家增至30家。

  住房产业带动效应明显。影响和带动超过60个上下游产业,新建住房重点保障岛外供应,促进产业和人口要素跨岛集聚发展。

  服务保障质效持续增强

  十年来,坚持以政策创新突破,不少政策措施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企业、群众的办事便捷度、满意率。

  在全国率先实现数字人民币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用场景,在全省首推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异地贷款业务。2021年,在全国率先形成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1+3+N”政策体系,12项政策内容列入全国可复制可推广清单。

  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问题,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管理模式。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70%,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占比75%,深化“一件事”服务改革,实行套餐式办理,创新推出“免证办”,20项“秒批秒办”,20项“掌上办”,8项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获评住建部“跨省通办”表现突出服务窗口。

  住房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十年来,深耕制度建设,我市全面提升住房治理能力。

  以数字化建设驱动发展,我市加快“智慧住房”场景应用建设,建成统一楼盘表,已覆盖全市约43.3万幢、405.7万户存量房源;整合6大业务领域、15个业务系统,搭建与各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初步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智慧住房建设初具规模。

  在住房治理手段方面,我市不断创新,建立包容审慎免罚执法机制,纳入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事项达178项;全省首创分级分类评定机制,对全市1233家中介机构、2300家中介门店进行星级评定;打造全国首个覆盖城乡范围的“全域房源核验码”,全市所有租赁房屋都有“身份证”。

  在房屋安全治理方面,我市常抓不懈,房屋安全排查累计47万余栋,实现城乡房屋排查全覆盖;长效处置重大安全隐患房屋4614栋,处置率达100%。推进房屋安全长效治理,为2.4万套直管公房购买住房保险,将47万余栋房屋纳入房屋安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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